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当事人取得检察机关的“不起诉决定”
来源:晏子灿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7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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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接受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,代理人及时会见当事人,了解了案发经过,从事实与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作出了清晰的案情分析,同时为下一步司法机关的处理方向进行了预判。在后期的代理过程中,代理人积极联系侦查机关,特别是向检察机关积极提出对本案的看法,希望检察机关能本着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的原则,给予嫌疑人宽大处理的法律意见。最后,检察机关综合当事人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大小、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等情节,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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